张锴、王洪生:列宁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内涵要义与当代启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这一概念,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国国家治理实现了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建设的整体迈进。当前我国开启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际,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为当前的重大实践课题。回顾世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有必要从列宁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探索中深入挖掘理论养分。本文尝试以列宁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探究为基底,探求对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启迪与现实启示。
一、问题的提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我国当前面临的迫切任务,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对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诞生厥功至伟的列宁,早在20世纪初便开始了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理论思考。列宁探索并实践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府,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电气化为代表的工业建设、开展“文化革命”培育无产阶级文化道德、尝试全体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等理论雏形,提出了“不向托拉斯的组织者学习就不能建立或实施社会主义”的思想。“列宁在其口授的‘政治遗嘱’中,创造性地阐述了关于现代化的逻辑进路。”虽然其后列宁由于疾病缠身而被迫终止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继续探索,但他对苏维埃国家治理的探索,仍然形成了系统的经验和智慧。国内学界普遍认为,列宁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思考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理论源泉,并从三个主要方面对列宁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进行了不同视角的理论探索。
第一,对列宁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全面阐释。
顾玉兰全面探析了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思考,概括了列宁对坚持党的总的领导、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法治化、弘扬先进的无产阶级文化与共产主义道德等国家治理思想方面的成果。阳银银等在批判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阶级实质与民主幻象基础上,从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人民群众普遍参与、依法治国等方面,阐释了列宁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实践进路与理想蓝图建构。王钰鑫认为,列宁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探索,表现为苏维埃国家治理的政治保证是党的领导、本质要求是民主政治建设、苏维埃国家治理的精神支撑是文化建设等三个方面。
第二,对列宁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本质和原则的剖析。
罗许成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根本原则,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执政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关键在于政党是否能正确、合法、有效地运作国家的权力。张乾元等认为,坚持和正确实现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是不可动摇的原则[7]。陈兴亮认为,列宁以无产阶级文化孕育社会主义新人、以“共产主义道德”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以“文化革命”为契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文化等思想,是“引领这个时期苏维埃人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智力支柱”。
第三,对列宁国家治理主体、举措等的解读。
孙力等认为列宁以国家为中心的治理路线开创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先河,使整个社会主义开始了国家主导的治理进程。张振认为,列宁的党的全面领导思想,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借鉴价值。王建国从宪法、权力监督、法制实施、依法执政等方面,探究了列宁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依法治国方略雏形。孙秀玲研究了列宁早期的国家学说及其理论贡献,认为列宁“开创了国家问题的政治学研究范式并科学论证了哲学的党性原则”。
综上可见,列宁的相关理论及其实践贡献,形成了探索社会主义国家治理问题的思想源头,他的系列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是后来诸多社会主义国家建构本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源泉、制度模板和实践框架。目前,学术界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挖掘仍有较大空间,比如从无产阶级专政维度探究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从共产主义文化引领视角探究国家治理的精神自觉、从人民参与方式角度探究国家治理的价值旨归等。同时,将列宁的国家治理思想与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已取得的成就经验相结合的研究,目前也还相对较为欠缺。据此,本文尝试从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精神自觉、价值旨归三个方面,探讨列宁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内涵要义,发掘其对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启示。
二、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得以开展的根本前提
“一个阶级的专政不仅对一般阶级社会是必要的,不仅对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是必要的,而且对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但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这是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之间关系的科学阐释,表明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作为一体两面的有机统一,不仅可以剥夺剥削者、消灭阶级存在的基础,而且是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推动生产力继续发展的必要形式。质言之,无产阶级专政民主的存在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更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职能得以发挥的根本前提。
(一)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根本原则
列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过渡时期学说的捍卫与发展,认为无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建立的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此时的无产阶级还需要通过“国家”这一形式履行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社会治理与公共管理职能,以推动社会生产力继续向前发展,“还需要有国家在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同时来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可以说,“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只有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对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实现形式,列宁认为,未来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不再是官僚政府,而是像公社那样的实干政府。列宁推崇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实干”“廉价”的治理型政府,主要原因是:其一,“实干”型政府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取消官僚特权、废除等级制后建立的人人平等的政府组织;其二,“实干”型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它第一次把受压迫受剥削的工农群众联合起来参与国家管理,通过人民投票选举并建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并可以随时撤换的国家机关;其三,“廉价”政府就是能够降低运行成本、减轻人民负担的政府,无产阶级政府从政治、法律、人员、物资等方面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公职人员与普通工人工资水平相当,从经济基础上内化公职人员的无产阶级属性,使其不具备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物质基础。在列宁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中,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必须有无产阶级专政的存在,只有这样的专政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政权和利益,才能使更多的人民真正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来。
(二)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本质特征
在列宁看来,坚持党的领导,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是新的地位所要求的,也是由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决定的,是俄国革命斗争经验的总结。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让列宁认识到工人直接管理国家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尚需“由工人阶级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在这个大前提下,“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即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统一。
首先,列宁提出要实现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领导。政治领导的任务是决定国家政权建设的发展方向、道路和重大原则,包括国家机关和组织活动的内容,及各政权机关的关系和对国家政权工作的监督[7],同时“提高无产阶级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引导非无产阶级转变政治立场[22]。总结起来,列宁所说的“政治领导”有两方面意蕴:其一,党通过政治领导保证建设活动始终以社会主义为方向、以共产主义为目标,党通过对国家机关的领导、制定事关社会主义事业的纲领、策略、路线等实现党对所有国家工作的领导;其二,引导和提高无产阶级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促成非无产阶级的政治立场转变,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使群众认识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正确性并得到理解和执行。
其次,实现党对国家各种生活的组织领导。一方面,发挥党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种生活的全面领导。刚刚成立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着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推动社会生产力继续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各项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前进方向等问题,为此,列宁早在1922年便提出“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这样才有利于党的各项工作开展,同时也有助于党的领导能力与工作效率提升。另一方面,构建强大的党的组织堡垒。一是健全党的组织机构扩充党的队伍,因为党的队伍直接影响党的纲领政策贯彻落实的程度、力度、效度;二是花大力气对党的干部和全体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培养大批政治立场正确、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高深、管理能力超群、专业技术能力过硬的干部和党员,使党对各个领域工作的领导具备坚实的组织基础。
第三,实现对党员干部及全体人民的思想领导。早在1901年秋,列宁就在《怎么办?》中阐明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斗争策略以及宣传思想工作方法。无产阶级专政刚刚建立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资产阶级遗风等还存在,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文化思想无法迅速在全国形成引领之势。为了扭转这一情势,列宁提出对无产阶级政党加强思想引领,如通过编印出版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理论著作、发挥党校的作用等对全体人民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夯实党的思想理论根基,在全社会培养以无产阶级思想意识为指引的社会主义新人。
(三)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
列宁从社会主义实践中认识到,法治是无产阶级国家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托,只有与社会主义民主根本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才能体现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诉求[3]。如若没有法治程序与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无产阶级专政可能沦为少数群体的特权工具,社会主义民主也可能沦为海市蜃楼。鉴于此,列宁认为,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基础的法治方式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有效方略,无产阶级专政与法治有机结合,方能避免缺乏法治规训的无序混乱与缺乏民主的专制。
列宁从法律制定、执行、监督等环节探索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法治方式。一方面,以“在没有相应的法令或法令不完备时,要屏弃已被推翻的政府的法律,而遵循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24]为原则,制定体现无产阶级意志的宪法和法律,规范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在列宁的倡导下,制定并颁布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确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确立了全境公民享有平等选举权的选举制度,保障人民享有广泛权利以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另一方面,强调立法之后严格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各项法律,列宁要求党和国家机关各级部门应该从党员干部做起,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各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人民自觉守法。列宁还提出,党内外监督职能的发挥,是保障国家治理依法依规开展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必须“让广大的非党群众来检查一切国家工作,学会自己管理”[25],列宁为此主持制定了《工人监督条例》、改组了工农检察院等,以保障人民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法治化的监督,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无产阶级文化是提升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精神自觉
列宁在领导探索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实践中,发现异常落后的文化道德已成为国家治理有效开展的最大阻碍,他说:“我们深深知道,俄国文化不发达是什么意思,它对苏维埃政权有什么影响;苏维埃政权在原则上实行了高得无比的无产阶级民主,对全世界作出实行这种民主的榜样,可是这种文化上的落后却限制了苏维埃政权的作用并使官僚制度复活。”要保证苏维埃社会建设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摆脱资产阶级腐朽文化的不良影响,提高国家治理的科学水平,就需要以先进、正确、科学的无产阶级文化和共产主义文化为指导,“使文化和技术教育进一步上升到更高的阶段,是保证整个苏维埃建设获得成功所异常必需的”[26]。
(一)以共产主义文化培育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文化道德基础
列宁之所以强调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文化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一方面来自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文化道德与社会发展的思想,另一方面来自对苏维埃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和国家治理中文化匮乏的担忧。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国家亟须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组织恢复生产,而当时的苏维埃国家人民尚未形成与进行社会主义生产、建立新的生产关系等相匹配的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文化意识自觉。在列宁看来,要推进共产主义事业,就必须培育和弘扬共产主义道德,在促进苏俄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实现社会转型的同时,重构苏俄社会的文化体系,以积极、先进的无产阶级文化道德消解落后腐朽的资本主义文化对整个社会的不良影响,培养拥有无产阶级文化、共产主义道德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社会主义建设者。
为此,“学习共产主义”成为当时苏维埃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列宁说:“无产阶级文化应当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合乎规律的发展。”他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推进共产主义事业,必须积极培育践行共产主义道德,因为“我们也要使我们的共产主义道德服从这个任务。我们说:道德是为摧毁剥削者的旧社会、把全体劳动者团结到创立共产主义者新社会的无产阶级周围服务的。共产主义道德是为这个斗争服务的道德……道德是为人类社会上升到更高的水平,为人类社会摆脱对劳动的剥削服务的”。概而言之,马克思主义理论、无产阶级文化、共产主义道德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提供了思想指引,内在规定了无产阶级专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建立平等互助的共产主义新社会、摆脱劳动异化、消除国家异化、维护全体人民利益的性质,为国家治理与公共管理提供了先进的、纪律的、自觉的、斗争的、反剥削的、团结的文化道德,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精神自觉与人民参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精神动力。
(二)通过政治教育培养国家治理需要的党员干部队伍以及专业人才
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之初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共产主义信仰坚定、管理服务能力较强的党员干部和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存在大量缺口。列宁说:“我们应当从本阶级队伍中征集自己的管理人员。”要培养选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思想引领、以共产主义理想为奋斗目标的、具有一定管理知识能力与科学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与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首先,要培养一支政治信仰坚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管理水平较高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及其领导干部队伍。开展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无产阶级文化、共产主义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教育活动,培养党员干部的无产阶级观念和共产主义理想,让其成为指导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国家治理的指导思想与精神凝聚。列宁对党员的组织建设提出严格要求,要求严把吸收党员的入口关,定期对混进党内的不良分子进行“清洗”。列宁的这些设想,形成了无产阶级政党以建立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领导为目标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的基本体系。
其次,质量与数量相结合,选拔培养优秀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列宁在《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中特别表明他对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用人的立场:只有一心为社会主义奋斗的人,有知识的、受过教育和训练的人,才能用来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为了社会主义事业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把真正具有现代素质的人才集中到国家机关中来。在机关选人标准方面,列宁认为需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而像工农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还应该具备通过关于国家机关管理理论和办公制度等知识测试、由几名共产党员推荐等条件。除了严格选拔外,列宁还提出应该对选拔出的机关公职人员进行长期培养。要实现国家机关的社会主义革新的任务,第一是学习,第二是学习,第三还是学习,然后是检查;学习不是单纯的学校式的学习,还应与业务结合起来学习。对于国家机关,列宁认为应该像对党员一样厉行节约,把资本主义遗留的一切浪费现象铲除干净,这些思考也非常符合列宁的“廉价政府”标准。
四、全体人民参与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价值旨归
列宁承袭了“人民主体性”思想的理论内核,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认为随着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将越来越广泛地参与到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中来,需要唤醒人民对自己推动历史发展主体作用的意识觉醒,让人民充分认识到他们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国家的事务需要人民自主管理解决,这也成为列宁构想让人民群众通过社会主义新型民主形式参与国家治理、监督党与国家机关等国家治理活动的价值旨归。
(一)无产阶级民主是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新型民主形式
列宁作了一个十分巧妙的比喻,他将“民主”和“专政”喻为“孪生兄弟”,认为讲“民主”时不能不讲“专政”,讲“专政”时不能忽视“民主”。苏维埃社会主义的实践,更是证明了只有实现无产阶级民主,才能使人民参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成为可能。一方面,人民直接参与的直接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人民主体性。在列宁看来,“劳动群众真正能够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永远是所有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最终目标和最高追求”。为了充分保障人民的直接参与,列宁构想苏维埃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产生,应该实行与巴黎公社同样的直接选举,赋予人民群众直接选举、监督和罢免苏维埃公职人员及直接参与组织、管理、监督生产等国家治理行为的权利。另一方面,“党代表人民管理”的间接民主形式,在实践中被证实更符合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现实。俄国人民普遍落后的文化水平导致人民政治参与意识、相关管理能力等缺乏,只有吸收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先锋队,才能实现这种民主[5]。此后,列宁将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社会主义新型民主,这一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被压迫者的民主、全面的民主、实质的民主、真正的民主,而不是资本主义“对富人是天堂,对被剥削者、对穷人是陷阱和骗局”的虚假民主。列宁对社会主义新型民主的探索,奠定巩固了苏维埃政权的阶级基础,也为提升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效能提供了思路。
(二)人民监督是人民参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主体性体现
“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不是一个党所能实施的。只有千百万人学会亲自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才能实施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国家应由千百万人民自行管理,使“群众有权为自己选择负责的领导者。有权更换他们,有权了解和监督他们活动的每一个小步骤”[33],这便是列宁设想的人民通过监督国家机关职能履行而参与国家治理的构想。
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是除了选举、罢免、组织生产等政治经济活动之外的人民主体性的重要体现,也是除国家监督机关履行监察职能之外的重要监督领域。通过人民对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既可以让人民更加了解党的政策策略、奋斗目标,了解国家机关治理职能的组织运行等,也可以在监督中促进国家治理机关规范有序、治理行为科学高效。为此,列宁一直在探索符合无产阶级政权的本质以及符合一党执政条件的权力监督制度,他主持制定了《工人监督条例》《罢免权法令草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赋予人民监督权、罢免权。人民群众享有选举权和罢免权,有权对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官员和公职人员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对于滥用国家权力、违背人民意愿者,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唯有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监督公权力和罢免渎职公务人员的监督权与罢免权,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利[35]。对于如何监督,列宁提出,可以让有一定文化水平、阶级觉悟和主体意识的工人农民代表参与到国家监督机关中来,并且要以他们为主体,让工农群众可以通过工农检察院、中央监察委员会等监察机关来监督国家机关的运行及公职人员的工作行为等。列宁提出并探索实践的人民监督,使人民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一系列职能发挥、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组织等工作机制,有了深入的了解,拓展了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方式与领域,融洽了党群关系,充分体现了人民主体性,彰显了国家治理为人民的价值导向。
(三)文化教育是提升人民参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基础前提
列宁指出,任何管理工作都需要有特殊的本领,要管理就要懂行,就要精通生产的全部情况,就要懂得现代水平的生产技术,就要受过一定的科学教育。这就是我们无论如何都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想让人民有效参与国家治理,必须首先提高人民的知识与技能,这就要求社会主义国家先行发展教育事业,做好国民教育工作。
首先,提高人民的基础受教育水平与文化素质。1897年到1920年间,俄国每千人中识字人数仅为319人,这一残酷现实让列宁认识到:“只要在我国还存在文盲现象,那就很难谈得上政治教育。……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谎话偏见,而没有政治。”列宁从提高人民基础文化水平的源头出发,酝酿通过集中国家编制到教育教学机构、增加教育机构及其预算等方式,为人民打好学习的物质基础;然后,提高教师地位、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普遍感受到苏维埃政权对教师与教育的尊重,保障教师开展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国民教育的开展准备一支政治素质可靠、专业素养精深的教育人才队伍。
其次,提升人民参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政治文化基础。仅具备基础文化水平远不足以使人民真正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来,更重要的是使人民形成以无产阶级革命目标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为内涵的政治文化基础。为此,列宁提出加强对人民的政治教育,要求在学校开设“共产主义、通史、革命史、1917年革命史”等共产主义课程,以实现“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新一代人”的目标。设立宣传员和鼓动员,对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无产阶级文化的塑造,“还要有能教人们同拖拉作风和贪污受贿行为作斗争的文化素养”。经过这些教育,培养出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无产阶级文化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新人,没有“老爷”做派,没有“官僚”习气,没有“利益”主义,自始至终都迸发出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满腔热情。
五、列宁国家治理思想对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当代启示
列宁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思考,继承创新了马克思恩格斯相关学说的理论逻辑,展现了以苏维埃国家为对象的实践逻辑,这二者的结合为我国国家治理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借鉴与现实启示。列宁启示我们,虽然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相较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对国家经济社会继续稳定发展、共同富裕的期盼渴望,以及应对复杂国际局势的风险挑战等,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还面临着一些不足与挑战。为了早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我国还应在以下方面继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
(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使党成为国家治理的坚强领导核心
列宁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思想探索既是对苏联革命和建设等国家治理活动的经验总结,也证明了无产阶级政党总的领导是国家政权稳定、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始终推进的根本政治保证。苏共亡党的悲剧也向世人证明,执政党如果丧失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领导权,将发生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颠覆性灾难。当前我国面临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我国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为世界经济发展不断贡献中国力量之际对我国进行围追堵截、遏制我国发展等问题层出不穷;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济恢复乏力等问题也亟待解决。这些风险考验,对处于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之际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提出了治国理政的更高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已然表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当前我国要取得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始终坚持和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坚持和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形成国家治理的坚强政治保证。始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道路中持续推进。二是坚持和强化党的思想领导,培育弘扬人民参与国家治理实现中国梦的中国精神。中国梦的实现需要汇聚中国力量,中国力量的发挥需要弘扬中国精神。党对全国人民的思想领导正是团结各族人民共同参与国家治理的“生命线”,只有通过思想领导始终做到聚民心、增信心,才能真正凝聚起人民参与国家治理、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三是抓实党的组织领导,形成国家治理的有效组织保障。明确党的各级组织工作机制、领导体制,形成科学的组织体系保障国家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政令畅通、落地落实。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形成理论扎实、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密、党群关系优良的国家治理队伍。
(二)坚持人民中心立场,以全过程民主纵深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列宁探索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实践,证明了执政党性质的根本差异决定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力量源泉完全不同,已有研究指出,“‘建立新的民主形式’‘运用民主的新条件的新机构’,是列宁的明确主张”,这种新的民主形式,就是社会主义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主权的实现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重塑了被西方民主所破坏的民主与治理的关系,通过针对性地解决‘选主’取代民主的问题重塑了实质性的民主内容体系。”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性、鼓励支持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治理,才能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证明了无产阶级政党只有不断汇聚人民群众的治理力量、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治理智慧才能取得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不断成功。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治理的理论凝结与实践探索,更进一步科学证明了发挥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性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随着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政治意识、参与意识、利益诉求等更加强烈、更加多元,人民普遍要求更广泛地参与到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各项事务中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也就是说,在国家治理中,需要通过全过程民主的实现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意味着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充分参与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让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畅通国家治理全过程,让人民发出自己的声音、提出人民的诉求、表达人民的观点,才能使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充分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一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在实践进路中只有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取向、坚持“一切从人民出发”的人民立场,才能坚定不移地走出一条与西方“资本逻辑”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道路。这就要求我们党在国家治理实践中始终以“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为根本遵循,聚焦人民普遍关心的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让人民的意见诉求充分表达,让全体人民共同享受和平发展稳定的社会治理成果。只有这样才能依靠人民创造伟大的历史、创造美好的生活、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间奇迹,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向前推进。
(三)以法治建设推进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将法制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优势
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法治化是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一贯主张,他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宪法保障人民主权、人民监督国家权力运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依法执政等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一个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样板,也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是要加强法治建设,形成以宪法和一系列法律制度为内核的完备法律体系。国家治理的法治化需要科学化、民主化的法律制度为依托,因而需要制定体现党的领导、人民意志、人民权利的国家治理必备且急需的法律制度,同时完善风险防控、涉外法治、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工作,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法治化的政党、政府和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基础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推进需要将法治化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优势,这就要求国家治理的主体和参与者均成为以法制思维、法制精神为原则的自觉的国家治理法治化践行者,形成各级各类治理主体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人民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参与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局面。三是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着力培养一支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指导的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具有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精神的法治人才队伍,使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执行有度、落实有力。
(四)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形成国家治理的强大凝聚力与吸引力
当列宁思考无产阶级文化道德对苏俄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精神引领与号召这一问题时,列宁认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至关重要。这不仅关涉到无产阶级革命的成功,也事关社会主义建设能否顺利推进。十月革命前,列宁便强调无产阶级要接受马克思主义教育;十月革命后,为粉碎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进攻,列宁更加强调布尔什维克党要牢牢掌握文化领导权、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文化中的领导地位。然而,20世纪80年代末,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戈尔巴乔夫在苏联进行“公开性”“多元化”改革,主动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放弃了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最终导致苏共亡党、苏联解体。殷鉴不远,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并非风平浪静,一些西方国家冷战思维抬头,借各种由头打压污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妄图以“港独”“疆独”“人权”等问题对我国搞“颜色革命”,历史虚无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潮不断兴风作浪,凡此种种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无不警醒着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提升甄别力,切实防范和化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的意识形态攻势。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稳国家治理的社会主义方向。当前我国正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只有始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才能保证意识形态领域的党性原则与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人民立场同向发力,形成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系统合力,保证“中国号”巨轮的政治航向不偏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变质。同时以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为根本遵循,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粉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的意识形态渗透图谋。二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丑化”“淡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各种错误思潮的局面。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资本主义国家从未放弃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诋毁、攻击、污蔑,资本主义国家始终致力于颠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家们也乐此不疲地创设诸如“历史终结论”“趋同论”等超阶级意识形态论调,企图在中国淡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大地上宣扬“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妄图不断消溶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面对各种错误思潮的冲击和影响,我们需要不断强化以马克思主义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使全体人民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国家治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科学性、积极性、引领性,以此提升甄别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蛊惑,形成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精神引领参与国家治理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列宁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探索的丰富思想及启示远不止此,如列宁制定实施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保卫了十月革命的胜利成果、捍卫了无产阶级专政政权、保全发展了社会主义建设所需的生产力、修复发展了饱受战争破坏的工业,为后来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准备了条件,形成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第一阶段以革命话语为重点的治理成果。新经济政策使苏维埃顺利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准备时期,成立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制定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终于在世界上站稳了脚跟。这一时期的治理实践实现了国家治理话语从革命到建设的逻辑转向,为后来的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打牢了基础,也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与治理提供了借鉴。然而当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导师列宁逝世后,苏联在几十年的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逐渐丧失了党对国家事务的全面领导、经济停滞、意识形态崩塌、人民丧失对苏联社会主义的信心,等等。这些失误与教训,无不说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是一项前无古人且复杂艰巨的伟大事业。当前我国国家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已然超越了列宁所处的时代,不仅面临着更加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党的治国理政也面临着更加艰巨的风险考验,如何避免重蹈苏联国家治理失误的覆辙,跳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西方之乱”陷阱,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破解的难题。再析列宁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探索,他的国家治理思想依然闪耀着灿烂的理论光辉,只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科学对待列宁留下的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丰富思考,就一定能从中不断获得启迪。
来源:《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 马克思主义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