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尚金:巴黎公社的人民民主及当今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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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巴黎公社诞生150周年。巴黎公社虽仅存世72日就归于失败,但它仍是人类历史上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或国家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公社委员会体现了人民民主精神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根本特征,对我们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优势,加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都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巴黎公社是“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

  1871年3月18日,巴黎无产阶级举行武装起义,建立了巴黎公社。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以及恩格斯在为本书写的导言中,对巴黎公社的性质形成了明确认识。他们认为,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初步尝试,是具有社会主义政权性质的国家雏形,巴黎公社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必须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等著作中充分肯定了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民主政权。从这些经典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巴黎公社实践中总结出的根本原则。

(一)打碎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国家机器,建立议行合一的无产阶级国家政体

  早在1847年,马克思就指出:“劳动阶级在发展进程中将创造一个消除阶级和阶级对抗的联合体来代替旧的市民社会;从此再不会有原来意义的政权了。”按照这样的观点,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建立的国家政权,就不再是任何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政权了。巴黎公社诞生后,马克思经过考察和总结,明确地指出:“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恩格斯也指出:“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以及恩格斯在为该书写的导言等中,阐述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国家形态的基本特征。他们认为,巴黎公社抛弃了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创造性地建立了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公社委员会,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对无产阶级实行民主。巴黎公社作为工人阶级的政府,一批工人、社会主义者和在巴黎的外国革命者被选举为公社委员。一切有关社会事务的权力都归属公社,这样的结果,使“普遍选举权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当人民的假代表,而是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公社委员会下设十个委员会(相当于政府各部),政府的一切法令和重大事项须经公社委员会讨论通过,再分别由下属委员会执行。这种议行合一的体制,克服了资产阶级议会空谈的弊端,提高了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巴黎公社和以往一切国家的最大区别在于,以往的国家不过是剥削阶级少数人对被剥削阶级多数人的统治,而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第一次实现了大多数被剥削的劳动人民对剥削阶级少数人的统治。这一政权性质,与马克思、恩格斯建立无产阶级国家的设想和本意是一致的。

(二)实行充分的民主,使“权力保持在人民自己手中”

  公社委员会是无产阶级的最高权力机关,向人民负责,由普选产生,公社所有公职人员都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司法部门的各级工作人员也由选举产生。“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革命爆发的第二天,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就发布了选举公告,通知巴黎市民准备选举,规定公社委员代表名额对外公开,按居民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由选民分区直接投票选出。公社委员会的选举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和公开方式进行,由巴黎各区市民通过投票直接选出。由市民选举产生的公社委员会经常向市民汇报工作,介绍公社情况,解答各种质询,听取市民意见。巴黎公社不仅赋予了人民参与民主选举和政府决策的权利,而且还建立了对政府的民主监督和罢免撤换制度。巴黎公社实行的无产阶级民主是真正的全面的民主,除民主选举公社委员之外,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也体现了人民民主精神,如由工人大会选举产生工厂领导人,由工人代表组成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参与工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实现男女平等的选举权和受教育权,推行国民教育普及化和世俗化等。由于“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因而巴黎公社是具有广泛代表的政治形式,能保证国家权力始终保持在人民手中,“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真正民主的政府,是“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国家权力始终保持在人民手中,这是无产阶级新型国家区别于由资本垄断者掌握权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根本特点。

(三)防止公仆变成主人,建设“廉价政府”

  历次资产阶级革命虽然都提出建立“廉价政府”口号,但都没有实现。因为资产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统治地位,必须依赖庞大的常备军队和官僚体系来支撑国家机器,规模越来越大的国家机器成为货真价实的“高价政府”。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后建立起来的“工人政府”,公社法令明确规定,所有的公职人员作为社会公仆,普遍实行低薪制,最高薪金每年为6千法郎即当时巴黎普通工人的年薪。与此相比,法兰西第二帝国的驻外领事年薪为6万法郎,外交部部长则为13万法郎。马克思对此评论道:“公社的工作人员执行实际的行政管理职务,不论是地方的还是全国的,只领取工人的工资。”只有工人阶级的政府,才能把国家开支和工作人员薪水压缩到最低程度,用国民军代替常备军,减少军队人数,尽量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最终有效“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马克思因此称赞巴黎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

二、巴黎公社人民民主原则为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指明了方向

  巴黎公社作为新生的具有社会主义国家雏形的政权,与以往历史上的任何国家相比,性质完全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了巴黎公社的民主原则和维护劳动群众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的措施,对公社由人民直接行使权力、政府机关和司法机构的官员由选举产生、所有公职人员毫无例外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且可以随时被罢免撤换等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实质内容和基本特征,为以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思潮有500多年历史,但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历史并不长,如果把巴黎公社算做是社会主义国家尝试的话,也只有150年。巴黎公社虽然不完全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但“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从实践上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正确性”。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等都从不同角度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与教训,并以这一无产阶级性质的国家为例,来阐释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

  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时,只有“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民主”“真正的民主”等提法,而没有出现“社会主义民主”一词。这是因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民”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因此民主一词代表的是“阶级的统治”,只在国家层面上使用。在他们看来,无产阶级的使命是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要实现共产主义,不仅要消灭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制度,也要消灭多数人统治少数人的制度。一旦消灭了阶级,所有国家和民主制度也随之消亡。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民主不是以制度而是以一种习惯保留在“自由人联合体”中。马克思说,巴黎公社“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提社会主义民主,但人民政权、人民民主问题始终是他们关注的重要内容。

  列宁指导俄国布尔什维克党所建立的苏维埃政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民主原则的又一次成功实践。列宁认为,苏维埃作为无产阶级新型国家形式,在性质上不同于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它是工人阶级、劳动人民享有最高程度民主的国家,是来自人民、为人民所有、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最大区别在于两者的政治性质即国体不同,社会主义国家是以人民为主体,国家政权是为人民服务,国家公务人员是人民的公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社会主义民主才真正以一种制度模式闪亮登上人类历史舞台。

  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始终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不懈努力。”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涵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系列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深得人民拥护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宪法和制度规定,保障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实现最真实的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把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九大特别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作为我国制度的一大优势,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否定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体系,必然会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底色,最终滑向西方民主泥潭。

  以人民为中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已成为政治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共识。苏东剧变后,越南、朝鲜、古巴、老挝始终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保持国家的人民特色不变。近年来,这些国家突出人民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金正恩在2021年1月召开的朝鲜劳动党八大的报告中将“人民大众第一主义”作为党的政治理念,认为这是朝鲜劳动党的使命和任务。越共十三大强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作为发展的动力和目标。在西方国家联合打压社会主义国家的今天,加强各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联合团结,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共识具有重要意义。

(二)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立足根基

  马克思、恩格斯总结了1848年欧洲革命的经验和教训,得出了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结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揭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使命:一是在政治方面,“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二是在经济方面,“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850年,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明确提出了“工人阶级专政”的口号;1852年3月,在给约瑟夫·魏德迈的信中再次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马克思、恩格斯在巴黎公社革命刚开始的时候,就阅读大量报道,摘录多方消息,广泛搜集关于公社活动的各种材料,并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公社进行深入研究。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初步尝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雏形。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提出了从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的观点,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是新型的国家、是由剥削阶级国家到消灭阶级消灭国家的必经阶段等一系列重要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为世界各国无产阶级反抗资本主义统治、夺取社会主义革命胜利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和法律制度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理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列宁通过总结俄国革命经验,科学论述了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社会主义国家职能等问题,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列宁肯定了俄国无产阶级专政最适宜的形式是苏维埃共和国,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问题是无产阶级通过它的先进组织来掌握国家政权。面对十月革命前后俄国国内阶级斗争异常尖锐复杂的局面,列宁一方面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必须使用革命暴力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指出,无产阶级专政与无产阶级民主是不可分割的,强调要建立无产阶级民主,“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他在《国家与革命》《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等著作中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工人阶级、劳动人民享有最高程度民主的国家,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体,即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对一切反动阶级、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具有两个基本职能和属性:一是担负对内镇压被统治阶级、对外抵抗外来侵略的阶级工具职能,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二是具有组织生产、发展经济、提供保障等公共服务职能,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列宁在论述苏维埃国家政权建设时,曾提出“社会主义民主”的设想并着手实施,但因他过早逝世,这一探索没有得到展开。

  毛泽东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般原理,根据中国具体国情,对新中国的国家本质及其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他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毛泽东科学地阐明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任务、目的和作用,强调人民民主专政是专政与民主的辩证统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两个方面是分不开的,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总而言之,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实质和主要内容,是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对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和国家理论的创新发展,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

(三)共产党领导是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强大保障

  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等著作中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与教训,他们指出,巴黎公社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缺乏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为了把工人阶级团结起来进行革命斗争,需要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独立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并发挥党在革命斗争中的领导作用。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批判了俄国民粹派那种认为不需要无产阶级的力量,仅仅依靠农民,就可以实现社会主义的乌托邦空想,提出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应当领导民主革命,而无产阶级领导权的中心问题,就是实现对农民的领导,要把农民看做是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竭力使农民运动具有最大的革命性。列宁论证了工人阶级政党是“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的结合”这个著名命题,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问题是无产阶级通过它的先进组织即共产党来掌握国家政权,无产阶级专政必须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政治的“奥秘”所在,也是中国政治制度与西方民主制度的最大不同点。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继承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的优良传统,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结构和政治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同于西方议会制,不是三权分立,而是议行合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同于西方多党制,也不同于前苏联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一党制,是多党合作制,允许其他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就事关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进行民主协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伟大政治创造。在新型政党制度下,中国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通过政治协商等多种方式对国家权力进行民主监督。这种监督方式打破了西方政治学理论中权力监督的固有模式,重点在于合作和协商,而不是对抗和对立,这就避免了多党竞争带来的恶性争斗和无谓消耗。

三、以巴黎公社为镜鉴认清西方代议制民主的弊端

  巴黎公社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了资产阶级统治,在世界上第一次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巴黎公社像沉寂黑夜的一道闪电,向世人勾勒出一种新型民主模式的雏形,使马克思、恩格斯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由理论变成现实。巴黎公社革命爆发于资本主义三权分立国家制度臻于完成之时,它所建立的议行合一的国家制度是对资产阶级议会民主权威的挑战,后者向世人表明,三权分立不是唯一选择,西方民主不是普世价值。

(一)西方代议制民主已沦为选票民主

  民主的原意是人民的统治。在古希腊的雅典城邦,曾出现过这种人民的统治,当时是以公民的参与为标志的。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现代民族国家的不断出现,国家事务越来越庞杂,公民不可能凡事都能直接参与,于是出现了代议制民主政治。代议制民主以选举为根本标志,以实行所谓自由选举来代替人民民主。在这里,西方民主只限于有限的政治领域,仅体现为实现个人权利的选举民主。因此,有学者认为民主是有边界的,只限于政治民主。社会、经济等诸多领域的民主和国家层面的政治民主处于不同的领域,不能把它们和政治民主混为一谈。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把民主当做一种工具,而不是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和治理模式的本质要求。

  苏东剧变后,在西方国家的推动下,世界上出现了所谓的第三次民主浪潮,西方视社会主义为专制独裁,将否定社会主义视做“政治正确”,把选举民主奉为普世价值。事实上,西方这种选举民主不仅不能实现“贤人政治”,而且会带来政治极化、社会撕裂甚至战争,美国大选怪象就是最好的证明。西方国家一些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民主应体现在多方面,而不只是一张选票。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政党,如共产党和社会党,现在都纷纷开始探讨经济民主、社会参与、工厂民主和社会协商等不同形式的民主问题,对民主的认识逐渐拓宽。认为参与式民主不是要取代代议制民主,而是要弥补代议制民主的不足,修正代议制民主的缺陷。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暴发后,西方制度的弊端充分暴露出来,越来越多的人认为,选举民主解决不了环境、医疗卫生、不平等等问题,应打破对西方民主的迷思。

(二)西方代议制民主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少数人统治的精英民主

  根据西方代议制民主原理,全体国民平等地享有公民权和选举权,通过代表一定选民利益的竞争性政党开展竞选,产生代表国民利益的议会,间接选出政府首脑,这种选民与政党、政党与议会、政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构成西方代议制民主框架的基础。虽然西方国家的真实权力始终掌握在垄断资本集团手中,但表面上仍要经过其政治代表的公开竞选来进行轮替,每隔几年举行一次大选,以决定由哪一个党派的代表人物担任政府首脑。从形式上看,这种竞选活动一人一票,公民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事实上,公民将自己神圣的一票投出去后,就将权力让渡给另外一批人(政党领袖或社会精英),希望他们能代表选民管理好国家。但这批精英是不同政党利益的代表,他们从个别党派、个别利益集团的私利出发,或是按照本党意识形态和价值理念的好恶来制定政策、治理国家,他们之间的权力角逐和政治分肥是按实力而不是民主的原则进行的。熊彼特把这种西方式民主定义为政治精英之间的竞争,是精英民主。在他看来,民主不是人民的统治,而是政治精英的统治,民主政治仅仅意味着把政治权力交给那些能够获得最多选票的政治精英,由他们来治理国家。选民虽能行使“一人一票”权利,但在决定由谁来组成政府这个问题上却没有直接发言权。政党在议会中相互争夺权力或参与政治分肥,最终使代议制民主沦为精英民主,议会成为政党精英的角斗场,组阁决定往往是在各党艰难的讨价还价后才可能达成。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体,既取决于国体,又受这个国家的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现实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恩格斯晚年仍坚持巴黎公社未竟的事业,他虽然看到当时西欧国家有通过议会斗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但强调在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自动出现无产阶级政权,议会斗争只是无产阶级争取政权的手段之一,并不是目的。西方代议制民主是由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决定的,是资本垄断利益的集中表达。1894年3月,恩格斯在给保尔·拉法格写的信中指出:“共和国像其他任何政体一样,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这句简短的话,道明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观点:国体体现国家的阶级本质,规定着哪个阶级占统治地位;政体体现国家的治理方式和形式,规定着统治阶级以什么样的形式来组织政权。国体决定政体,一定的国体又体现为一定的政体。资本主义民主并不是大多数劳动人民利益的反映,代议制是由少数人来决定多数人的命运,背离了民主的本意。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民主参与,是全体人民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程序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只有这样广泛参与的人民民主,才能真正体现出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本质。

  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大力向发展中国家推行西式民主,实施“民主转基因工程”,企图用资本主义的“选举民主”取代“本土民主”。然而,西方民主基因发生变异,选举民主给许多国家带来的不是民主政治而是腐败政治,导致政治动荡持续不断,西方民主的欺骗性暴露无遗。在科学技术和媒体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选举民主下的精英政治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和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要求,那种由少数精英代理民意、主宰国家的代议制民主,弊端丛生,往往会蜕变成寡头政治,选民日益被异化为选举的工具,民主则沦为一种片面的选举程序。

(三)“三权分立”异化为党派对立

  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与制衡是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西方宪政民主的基本内容,一直为许多国家所推崇。以三权分立为特征的宪政民主是以政党政治为基础的,政党是西方民主制度的核心要素,是议会活动的主体,议会立法及议会对行政、司法权力机关的监督都以政党为主体而进行,政党的主要功能是“通过提名候选人,并使他们通过选举进入政府,实现对政府的控制功能,它的目标是通过赢得选举获得权力”。所以,美国政治学学者E·E·沙特施奈德(E.E.Schattschneider)说,是政党创造了民主,倘若没有政党,现代民主是不可想象的。西方设计多党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多党竞争来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防止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的过度不平衡,以各党之间的制衡来遏制少数人滥用权力。代议制民主认为只有通过竞争性选举,通过政党间的政策辩论与民意选择,才能选出比较好的执政党及杰出的领导人,才能实现政权平稳更迭。在这里,代议制民主就成为民主政治、贤人政治的代名词,被视为世界上最理想的政治模式,是亘古不变的铁律。然而,代议制民主并不总是与政党政治的发展相向而行,多党政治对权力制衡的目的达到了,但协调内部矛盾、提高政府效率的目标却很难实现。多党政治往往变成多党角力,执政党和反对党对立导致议会立法效率低下,议会作用弱化,对政府的监督失效,国家权力中心转向政府,朝野矛盾进一步加剧,只论党派、不问是非的“党争”愈演愈烈。

  自斯大林在20世纪20—30年代建立了一种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后,民主就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问题。西方政客则借斯大林模式攻击马克思主义,抹黑社会主义,将无产阶级专政视为世间恶魔,污蔑社会主义实行专制独裁体制。“西式民主有强大的纠错能力”“多党竞争能够选出好的领导人”等神话广泛流行,民主一时间成为国际意识形态斗争的焦点问题。实际上,鼓吹这些神话的实际目的是攻击、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进入21世纪,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政治、社会危机不断,西式民主虚伪无能的本质充分暴露,要求变革不平等、不公平社会制度的呼声高涨,各种社会抗议不断,反抗精英民主的民粹力量迅猛崛起。美国大选乱象及“国会山沦陷”事件表明,美式民主不仅无法纠错,而且还会错上加错,不仅没有给美国带来和平和伟大,反而会带来两党矛盾的激化和社会的撕裂对立。美国自称是“自由女神”“民主灯塔”,但当今新兴的互联网及信息产业正在垄断化,互联网上的民主自由受垄断资本的严格管控,互联网公司在没有任何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可以随意关闭包括前总统特朗普在内的大量社交账号,充分暴露了美国言论自由的虚假性。

(四)制度优越性不是设计出来的

  巴黎公社革命的爆发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当时西欧资产阶级“工商业扩展到极大的规模;金融诈骗风行全世界;民众的贫困同无耻的骄奢淫逸形成鲜明的对比”。法国的路易·波拿巴为了维护其统治,对内实行高压统治,对外则连年征战,争夺霸权。战争加重了人民负担,激化了阶级矛盾。巴黎公社革命正是在法国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空前尖锐的形势下发生的。对巴黎公社的性质和意义,尽管有各种解读和评价,但都肯定它是一次新制度代替旧秩序的社会革命。

  150年来,由于意识形态的不同,各方对巴黎公社的评价存在很大分歧。评论巴黎公社的是与非,必须与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联系起来,不能脱离历史,更不能剪裁历史。我们研究和分析一国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应以历史和现实为依据,不能仅凭个人好恶贴标签。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抽象评判。今天,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是在同资本主义制度的比较中,在克服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中体现出自身优势,不能就理论原则进行自我解读和演绎。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类追求民主的理想才可以变成现实。因为社会主义国家是共产党执政,共产党执政就是通过各种制度来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以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这样一套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这篇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了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和有效的“八个能否”标准:“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这“八个能否”,是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特别是我国政治制度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是对巴黎公社民主原则和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发展,具有深远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与当今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频繁出现的政党对立、政治极化、社会分裂、民族分离、宗教对抗等乱象相比,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各方意见,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这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特色和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国家治理科学高效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随着“中国之治”迈向更高境界,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同“西方之乱”的制度困境相比,优势更加突出,影响越来越大,日益成为我国软实力的核心内容和国际意识形态博弈制胜的优势所在。我们在新时代推进伟大事业、进行伟大斗争,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和文化自信,继续健全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推进中国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研究室正局级参赞、当代世界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1年第2期    马克思主义研究网